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类别:质检安全   发布时间:2017-05-03 03:29:38   浏览:4403 次 [返回]

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以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建[2009]39号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在建项目的项目法人,包括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

二、 评价内容

以施工过程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为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及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进行全面评价。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包括严重不良行为、履约行为、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工地建设、施工工艺等五类评价内容。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包括严重不良行为、履约行为、管理行为、过程控制等四类评价内容。考核工作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照本办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 评价周期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两种,采取直接考核定级和综合评分定级相结合的双重考核方式。在考核年度期内在建时间达2个月及以上的项目,参与该年度的综合评分定级和直接考核定级。

日常考核针对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情况、项目人员考勤情况、每周期诚信评价工作情况和专项检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年度考核针对被考核单位日常考核和全年度工作情况。

(二)考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施工单位主要考核履约情况、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2、对监理单位主要考核履约情况、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的控制和计量支付情况等。

3、考核从业单位在合同履约期间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以及出现违法违纪等其他不守信用行为。

(三)考核标准

 日常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倒扣分制。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70分至79分的为合格;60分至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不合格。各考核分项具体所占分值、评价内容和扣分标准详见考核附表2。

1、日常考核有一次以上(含一次)为不合格的,或者日常考核没有一次以上(含一次)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2、日常考核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从业单位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可直接定级为不合格,具体严重不良行为定义可见附件2。

4、年度考核信用等级为优秀的从业单位,公司将采取书面表扬、嘉奖、通报上级等多种方式予以鼓励,在非招投标项目中公司可参考信用考核结果进行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信用等级为不合格的从业单位,公司将约谈法人代表。

5、如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工地,从业单位在年度信用考核中可适当加分,如有其他相关奖项或者突出表彰的也可适当加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四、 监督管理

公司负责审定并公布从业信用考核定级结果,并将定期向龙岩市住建局、城发集团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公司质安科具体负责实施所有项目从业单位的信用登记、考核工作。 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规章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对从业单位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准确的考核评定。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录入相关信息,保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业绩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对从业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其信用等级。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综合评分定级工作以年度为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在下一年年初公布。     

五、其他

参与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分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客观地开展信用考核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对未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公司将通报至城发集团,情节严重的,还将通报市住建局。

 本办法解释权归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直接考核定级申报表》

       2、《信用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附件1

直接考核定级申报表

直接考核定级提出单位(公章)

一、定级对象

项目名称

 

从业单位性质(施工、监理)

 

从业单位名称

 

二、违反信用的行为

 

 

 

 

三、定级依据及级别

 

 

 

四、项目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五、质安科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六、公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直接考核定级提出单位填写第一、二、三项,并报送龙岩市住建局、龙岩市城发集团审核或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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