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类别:项目前期   发布时间:2019-06-10 11:16:00   浏览:6260 次 [返回]

福建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福建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三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27号 )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8〕87号 )的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多测合一”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趟”为目标,按照“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开放市场、统一窗口服务、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测绘中介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打破部门和地区垄断,减少工程建设测绘时间,提升测绘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主要目标。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消防等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测绘中介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整合规划、土地、房产、园林、人防、消防等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颁布协调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量技术标准、成果样示和合同范本,发布作业指导书,由一家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提供行政审批所需的各项测绘中介服务,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通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避免重复测绘,打破部门垄断,方便企业办事,提升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内容
       1.统一准入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的土地、规划测绘,竣工阶段的土地、规划核验以及不动产测绘等全流程测绘中介服务。测绘单位依法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包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等级资质和作业限额开展承揽“多测合一”业务。鼓励测绘单位通过自愿重组、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仪器设各、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方式,提高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业务范围。
       2.统一开放市场。市、县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消防主管部门应清理、取消本地区涉及测绘市场的行业性保护政策,对所有测绘单位提供的测绘中介服务一律平等对待,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测绘单位提供服务,也不得通过划分服务区域等形式变相垄断测绘市场。要建立“多测合一”测绘单位名录库,凡是符合条4件的测绘单位均可报名 ,由所在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后入库 ,测绘单位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在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或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可根据测绘单位资质等级和作业限额.自主选择名录库中的测绘单位。
       3.统一窗口服务。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所在地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网上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服务窗口,公布提供统一合同范本和测绘成果文本格式,明确测绘服务规范要求和测绘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目录。服务窗口负责“多测合一”咨询、解答等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所有合规的测绘单位资质及信用情况。负责提供测绘成果资料和接收“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资料,并做好测绘成果资料保密和安全等工作。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测绘相关知识和软件操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要加强廉洁自律 ,严守工作纪律。
       
4.统一技术标准。“多测合一”测绘基准应当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或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1985 家高程基准。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住建、人防、消防主管部门制定“多测合一”综合技术标准、成果样示和合同范本。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住建、人防、消防主管部门,根据“多测合一”综合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发布作业指导书。要严格监督测绘单位依照“多测合一”综合技术标准实施测绘项目,提交测绘数据成果,确保“多测合一”数据的共享应用。
       
5.统一信息共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获取、加工处理“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数据,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为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供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加强与各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交换,以“打破信息孤岛,实 现数据共享”为目标,实现各部门管理信息和成果数据的互联互通、成果共享,为“多测合一”市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6.统一依法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测绘市场环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测绘成果质量,按 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探索“多测合一”监管模式,扩大检查比例和覆盖面,依 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县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不 良的测绘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 目技术负责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将守信和失信等情况录入全理平台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各级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消防主管部门要明确任务,统筹推进,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2.持续推进,强化监管。各级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消防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 法依规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测绘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导,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予以问责。
       
3.建立体系,完善机制。各级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消防主管部门要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单位名录,将建设单位、测绘单位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单位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等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附件:福建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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